《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以下产品为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流程: 1、在变更法人的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携带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提交变更申请书,等待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依据领取通知在指定日期领取。
食品卫生许可证,如果经营者是个体单位,那么是没有副本的,如果是法人单位,那么是分为正本与副本的。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在于定义、用途、内容、法律效力、使用范围、五大部分上不同,以定义和用途为例: 1、定义不同 副本又称抄本,是公文正式签署本的复制文本。副本与正本的区别在于,它是根据“正式签署本”复制的文本;它是供内部留有的。 2、用途不同 正本主要用于悬挂,副本用于办理相关的业务。比如办理减免税、领用发票等相关业务都可以持副本即可以办理。
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刑事犯罪,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以下产品为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流程: 1、在变更法人的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携带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提交变更申请书,等待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依据领取通知在指定日期领取。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成都市青羊区为例,在食品经营许可证里增项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青羊区政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窗口接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2、申请人到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1)变更经营者主体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2)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4)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对变更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4、《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说明:申请书和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图纸、照片等除外)。现场纸质版申请材料与网上电子版预审材料一致。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