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车撞伤人的,可以立即报警,由交警事故认定,结合实际被撞人的伤情确定赔偿。一要看事故责任比例,具体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包括是否存在闯红灯、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载等,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报警的,由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若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若对交警的复核决定还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结合庭审的证据进行认定过错比例,二要结合事故导致的实际后果,包括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确定。若是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若构成伤残等级的,还有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目前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者的户籍和经常居住地等确定的,城镇农村标准赔偿相差巨大,而对于伤者来说,前期注意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对于后期的赔偿至关重要。
人行道骑车违法。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因此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属于违法,可以现场处以5-50元罚款,如果拒绝接受处罚可以扣车。在人行道上只能下车推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人不容易熟练掌控交通工具,遇到危险无法正确处理,但是在公共道路之外的地方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骑自行车的。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是工伤。 老板不需要赔偿。
如果骑车上班是走的合理的上班路线,且受伤的原因是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则算工伤; 反之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的,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如果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骑车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支持。
上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并非都是工伤,具体情形如下: 一、职工上班途中骑车自己摔倒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途中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摔伤骨折,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上班途中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摔伤骨折,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