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处理,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的项目有有误工费、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骑车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下: 1、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2、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3、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 5、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7、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8、车辆须停放在存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骑车撞到正在等红灯的车肯定是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路怒男”对夏女士的死亡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上相当因果关系条件说,认为某种原因在特定情形发生某种结果,还不能断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在一般情形中,依照
在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多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对于双方是不是有责任,需要由交警来认定。另外车是自行车还是机动车,能否带人,有没有戴安全头盔,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这些情况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都是有影响的,具体的责任还需要由交警来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如果看对方是否需要送往医院治疗,如果没有受伤或者受伤轻微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反之可以报警,并拨打120。具体流程:1、首先应当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判定事故双方责任。如果情节轻微,双方可在交警调解下协商私了并签订私了协议,私了协议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经交警审查后,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签字见证同意。2、当经调解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让对方去起诉,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依法解决问题。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最好申请医疗鉴定,除了医院的诊断,也要对方证明伤情与你车相撞有因果关系。对方主张的的其它赔偿项目,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违法。首先,人行道本来就是供行人走的,不允许有车辆通行,即使是非机动车未不能随意经过人行道,其次,对于逆行行为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骑车在逆行时与人行道中的其它行为极易发生碰撞而造成交通事故,对社会的安全稳定也造成了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因此,非机动车也不可以逆行。
骑电动车撞到行人受伤后逃逸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坐牢的,但是如果由于自己逃逸导致受伤人抢救无效导致死亡,这个情况下就是需要坐牢的。电瓶车行驶中撞了人,属于交通事故,不报警或者不与对方协商处理而直接走开的,是有逃避责任的表现,是肇事逃逸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