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名硕律师事务所
现在有个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租的本村村民的地约定是每年的5月1号,把地租交齐,但今年呢,因为我方的原因地都是5月中旬去给他,但是他没有要,但是这中间呢,没有什么证人,只有当事人,所以说到6月的时候我就
有没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如果没有合同,那就属于正常无固定期限的租金合同,出租方具有随时解除租金合同的权利。如果有合同,那就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