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伟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公租房转租被发现应该退租客房租吗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1、公租房转租被发现会被取消家庭保障资格; 2、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3、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偷录的录音可以作为要债证据吗?录音中没有具体的姓名,声音模糊
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和他人合法权益,录音内容可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公司套路贷案件,因股份被牵连,本人未参与任何违法行为。目前案件已2年,主犯和一些高管已经判刑,主犯3个月前被判刑。警察说目前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要等公司一些中层管理判完之后才能给我撤案。我有一辆个人名
一是如果与案件没有关系,及时向主办机关申请撤销你的案件,提法律意见书;二是如果与案件有关,只能等进一步处理;三是你认为没参与不行,最好找专业律师陈述具体案情,具体给你分析,很多时候不是说不具体参与就没事。
原公司法律股权人为我男朋友。后因为一些原因变更为我的名字,现已更改为我的名字。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可以说签订的协议没有告知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分红与我没有关系。是否是这样?
变更是否在工商局签字备案,如有签字虽然没分红将来有纠纷也是要承担民事或刑事上责任的,建议你尽快变更撤出。
被告人是卖东西的,本人转过钱后他马上玩失踪,后来打通电话说给退钱又给从外地邮了一张借据,期限是一年,这张借据期限到了多次催收人找不见,电话不接,我也知道借据真假,这种情况我能报案吗?他是不是构成了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如数额达到标准,建议报案。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购买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