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富军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
租赁小吃城档口,合同签了一年,房费半年一交,押金一万,但因手头紧张,谈好先交一万押金,四个月房费,然后房东开收据的时候在收据上注明剩余两个月房费在开业两个月内付清,否则违约。我们是6月28开业,然后房
你好首先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两个月之内没有交租金,对方就可以行使解除权,那么他这样做是可以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一约定,对方应该先催告你缴纳房租,在一定期限内你仍然没有交纳房租,对方才可以行使解除权。
收到对方货款,发了百分之四十的货,也退了百分之20多的款,也和对方一直有联系,构成诈骗吗?
不构成诈骗,有真实的交易,没有诈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