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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2套回迁房,无产权!一儿一女! 老人生前口头明确儿女一人一套,但是现在儿子儿媳一直占据,不同意过户,其中一套房产该怎么继承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口头遗嘱的形式。如果口头遗嘱不符合形式,那就属于法定集成的范畴,儿媳是不享有继承权的,除非特殊情况。房产应当有儿子、女儿平均继承。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要求继承遗产。
健身房经营不善倒闭,会员提起法律诉讼,法人怎么办
首先莫慌张,积极应对诉讼。如果真的是经营不善,公司资不抵债可以进行清算,前提是各位股东要出资到位,如果清算后公司尚未有盈余资产,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建议公司进行清算结算。
父母未离婚,但父亲不抚养子女,也不给抚养费,子女可以告父亲吗?如果可以应怎么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将孩子列为原告,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对方作为被告。建议咨询律师详细解答。
借条我有,我诉对方借款未还清,对方拿出流水举证还清债务,是否已经完成举证责任?流水记录就能认定为还款吗?
如果发生在你们借款之后,那么对方支付给你的转账金额是做什么用的,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支付给你。如果你把对方支付的欠款讲清楚来龙去脉,与你出借的借款没有关系,那么对方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他已经偿还了债务,否则就需要对方承担还款义务。你把流水讲清楚就行了。
房产证为婚前公租房婚后买为私产,拆迁后,房产证上为单独所有,房子全款买卖,所有人能单独过户房子吗?
房产证上显示是单独所有,那么从权利外观上来看所有人有权处理该套房屋。至于你说的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处理,将房产等级为共同所有才能维护另一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