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在江西发生的事故,保险是安徽的,在东莞居住很久了,能按东莞标准赔偿吗?
可以按经常居住地东莞的标准赔偿,主要是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有个孩子在学校,不知名原因,从楼上掉下来,去世了,怎么处理和学校之间的赔偿
学校存在过错,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尽到。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