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歌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理由是违反公司调度规则,出现严重失职;我跟前任交接时没有这项,公司也未通知过。请问如何处理?
你好,公司是否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在公司工作多久了?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我男朋友向我姐姐借了钱,但一拖再拖并未归还,想分手,把他送我的车开走当作抵押,他把钱如数归还后还他车这样会被起诉或者是承担法律责任吗
你好,首先你要描述清楚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开走车的又是哪一方?如果是男方借给了你姐姐钱,那么男方和你姐姐是债权债务关系。在你同意的情况下开走你的车子作为抵押,那么你就是为这个债权债务关系做了担保,你是承担了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欠债的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借款方是有权利不归还车辆的。建议你们三方针对此事签订一份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我买的40年的房子,没有产权,签订的租售协议,合同里写着签订20年,续租20年,这样写是否受保护。是否算40年?续租是否生效?谢谢!我买的40年的房子,没有产权,签订的租售协议,是否受保护。是否算40
你好,租赁期间即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即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定期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间不得超过20年。 对于实践中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对于“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定期租赁到期之后,可以更新,每次在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目前法院对于这个20年还是有争议的。一部分认为20年只是规定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没有规定的必要。定期租赁到期之后,可以更新,每次在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租金很高的话,租期越长,对出租人越有利,租期越短,对承租人越有利;反之亦然。法律只能在保护二者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所以规定了20年的限制。另外,租期太长,也不利于房屋的修缮和维护。 但是租房40年还是时间比较长的,40年期间可能会有的变故比较多,一般大家都不会签订太长时间的租房合同,并且长时间的租房合同也不会受保护。
合租房,直接与中介签的合同,但是房子未到期,房东就越过中介让我们搬走。这种情况下在不通知中介前提下搬走,我们有什么法律风险要承担嘛?
你好,首先要看你和中介之间签的合同以及中介和房东签的合同都分别是如何约定的。房东提前收回房屋,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的,应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可以先三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期,且你已付租金。房东中途未经中介就赶你们走,其行为性质属于单方面非法解除合同,违反了房东与中介之间双方的约定。 在此情况下,首先三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你好,投资股票被投资公司骗了近8万多,能通过法律程序追回部分资金吗
你好,请问是否有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对方是否有对你做过承诺或者保证?首先要看这个投资平台是否真实存在,其次要看对方是存在欺诈行为,如果确有欺诈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诈骗,需要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等到刑事处理完毕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法院会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如果不涉及刑事诈骗,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能否追回被骗钱财,主要取决以下几个方面:骗子是否愿意归还、司法机关是否能追缴到位、被害人起诉后是否有财产可以执行。对于司法机关追缴不到位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另行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