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勇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
夫妻婚内房屋赠与的问题,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男方婚内想把房屋赠与给女方,需要什么手续,自己写个协议可以吗,还是必须得去公证,产权必须过户吗,过户的话税怎么交?
首先你的房产不能存在贷款,不能存在抵押。 如果房产是完全没有存在债物债权情况,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是可以把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这种过户不存在税的问题,只需要交很少的手续费便可。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税务局去咨询。他会给你一份需要准备的资料列表。只需要按照上面列表所需要的资料去准备,然后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也需要一些申请表就可以办妥了。
我被家暴想离婚但对方不离
我国婚姻法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是支持的,概括说就是黄赌毒。 **一是重婚或者有配偶仍然和他人同居,**谓之黄。 **二是有家庭施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谓之毒。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谓之赌。 **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一条兜底条款。 可以看出家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 什么叫法定离婚理由呢?就是出现这种情况你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是支持的。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被另一方家暴是法定离婚的理由,受害人可以直接诉讼离婚。 实务中如果遇到渣男,被经常家暴。 一是报案,并及时收集证据。 在遇到家暴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伤势严重,应该立即就医鉴定伤情,同时,也要注意,要在这个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 你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派出所的出警记录,以及在医院的就医证明,伤情鉴定报告,这些都是以后起诉对方的有力证据。 二是寻求帮助。 遇到家暴,千万不要觉得家丑不可外扬。 首先生命是最重要的,保命要紧。要及时到社区,当地的妇女联合组织要求调节或者进行法律咨询。 这些都是相对比较缓和的解决方式,当然如果对方实在过分,报案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 三是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护令是由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因此在你觉得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时,要及时向周边及社会机构求助。 申请人身保护令,会让你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免受再次受到家暴伤害。 且不可因为其他因素没有及时求助而遭受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 如何起诉呢? 一旦遭受到家暴,你想启动起诉程序,首先你需要找一个律师代理,律师就把你的问题按照程序一步步解决。 但是判决下来这个过程有多长呢? 理论上说如果法院对你提供的证据依法进行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你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那么一般三个月就可以审结。 但如果不是用简易程序而需要普通程序,这需要六个月。 如遇到其他的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延长。 什么是**简易程序**,什么是**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其实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 一般我们去法院起诉,如果你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法院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普通程序**是指一般有五个环节: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这五个环节。 当然这些期限都是指一审,如果说你或者是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那么就会启动二审,甚至还有再审,那样的话,时间就会更长。 另外,《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就是现在网上热议的**离婚冷静期**。 也即是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你们把离婚申请书递交到民政局了,民政局给你们一个月时间,这期间,谁反悔了,不想离了,都可以把申请撤回来,回家再磨合,过日子。 但是这30天过后,接着下来的30天内,如果双方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就是说,民政局给你们30天时间,要不要真的去办离婚证,这30天一过,你们还没去办,那好,说明你们还有过下去的希望,可能大家都碍于面子,下不了台阶,民政局就认为,你们合好了,不用再来办理离婚证了。 这样的设定是让那些对婚姻权利和义务缺乏认识的当事人有一段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时间。 最后,祝幸福。如有需求,可私聊。
租房租了半年,但是合同上签的不是带我去看房的人,合同上写的名字和身份证她说是她弟弟,当时签的时候没发现,隔天问她要身份证她给了她的,她这算代签吧,再问她要她弟弟的身份证,不肯给了,还直接推微信推个租房
你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针对您的具体情况,由于您也明确房子已经租了半年了,也即是说合同已经履行半年了。 法律中还规定,当事人的事后履行行为可以促使合同成立。 虽然合同签订有瑕疵,但合同形式的瑕疵可因当事人的履行而消除。 而事实上已经租了半年了,可以推认你对合同是认可的,也即合同是成立的。 这从理论上称之为“履行治愈规则”,即,虽然合同形式上存在一些瑕疵,但是可以由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而治愈,从而使合同成立。 鉴于你的实际情况,可以和当事人进一步协商。实在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解约合同。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私聊。
律师您好,三人入室殴打小三致小三脸部被抓坏,小三连同其母亲还手,且追赶至小区楼下,事后小三报警,要求10万元赔偿,打人者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可不可以告其敲诈勒索?小三目前正在做伤害鉴定,这种情况属于什么
您好,鉴于你的疑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什么是敲诈勒索?**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法条字面上看,要想构成敲诈勒索,需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 主观方面,一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是指,本来不是你的,你却想办法去霸占。 本案中小三因被殴打向当事人索要10万元,可以看出并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再来看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一定是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违背被害人的意愿索要。 本案中小三儿并非使用威胁或要挟,只是因当事人打伤了她,向当事人索要10万元赔偿费。 因此客观条件也不满足。 所以当事人想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小三是不成立的,也即是说小三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那么伤情鉴定后,当事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伤情鉴定有两种结果。 **一是轻伤以下及轻伤以上(含轻伤)。** 如果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下,那么只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或处罚。 这里需要明确轻伤和轻微伤完全是两个概念,轻微伤可以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任,但是轻伤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即是说会留下案底,会有前科。 再延伸一点,如果说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任被行政拘留,那么会不会有案底呢? 如果被行政拘留,你的记录只会在公安机关档案室保存,从公安机关的系统能查到,会影响到以后的政审。 但是从外网、其他地方就不能查到,也就是我们说的案底,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会进行治安处罚,一般行为人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轻伤以上,那么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主观上一定是故意。 客观上一定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也是非法损害了小三的身体健康权,一旦鉴定轻伤以上,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一旦成立是要坐牢的。 反过来说,如果根本就构不成治安管理责任,那么双方只能以民事纠纷来进行诉讼。 这里就涉嫌到侵权责任法。主要围绕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的分配。 承担侵权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 显然本案中当事人侵害了小三的人身权。 二是侵权行为,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本案中当事人和亲友殴打小三儿,其母亲是客观上的侵权行为,应当成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说当事人没有违反治安法责任,那么就要承担民事纠纷的侵权责任。 这主要以民事诉讼进行,围绕赔偿的数额来进行诉讼。 以上供您参考,如有其他需要进一步交流,可以私聊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女孩八个月男孩三岁,最近经常与女方争吵,还动了手,现在女方被女方父母带回家,两个孩子男方在照顾,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孩子抚养权怎么判,需要赔偿女方青春损失费之类的吗?
**第一,两人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如果感情真的走到了尽头,那么最好的分手方式就是和平协商。 既然不能互相陪伴走到最后,那么至少分手的时候互相祝福。 然而现实往往是撕破脸。 当当网的夫妇从创业到亿万富翁,再到双方撕逼,简直把夫妻间感情冷暖演绎地非常戏剧化。 如果能协商怎么着都行,不在讨论之列,我们先看看一些法定的离婚理由。 之前我们分析过,可以简单的总结为黄赌du,婚内与她人同居、赌、涉du。 这里还有两个条件,感情已经破裂及分居两年以上,达到这两个条件也可以起诉离婚。 这需要你提供一定的证据,去证明你们夫妻关系不和。 可以此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 **第二,孩子、财产的归属。** 这是一个痛苦的话题,但是又不得不解决。 法律只是一个参考,其实更多层面上还是要充分的沟通。 法律条文上是这样规定的: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这样,两周岁以内的子女随母亲生活。10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主要看孩子愿意和谁在一起生活。 当然这种方式也是比较残酷。 2~10周岁主要是法院会考量跟着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至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配,也有一定的标准。 大体上说,婚内财产会平分,也就是我们说的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债务把握着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说这些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而是用于对方自己的消费,那么就有单方承担。 反过来说,如果说虽然是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但是实际上用于共同的家庭生活,这也是共同债务。 在实务中,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权衡。 **第三,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只要法律立案,不管对方配合不配合,接不接电话,出庭不出庭,都没关系。 法律文书可以采用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 案件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出庭,只要送达后,法院就可以按程序进行裁决。 裁决后,过了上诉期当然就会生效,不管对方承不承认,法律上你就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