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淼
北京-海淀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签订内部协议约定其中任一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贷款,抵押,由该股东个人承担责任吗。如果可以,该协议是不是可能对抗外部第三人,仅在内部有效
依法对外效力待定。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情况,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l)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 (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
我是公司法人,2020年9月份前公司有我实际管理,后面有股东进来,实际管理者不是我,然后闹了矛盾,现在我想退出来,不想再担任法人和股东。怎么操作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退股做出了如下规定: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我买了个房子,把定金给房主了,房主现在又不想卖了,当时定金交了两万,就想把两万定金退我就完事了,当时讲的哪方违约了双倍给,违约金就是应该退我4万,但是现在他不给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