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红卫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事事律师事务所
两个事,1.四个子女,父母生前房子赠与给三个子女的房子,房本也改名了,另外一个子女打官司还会要到这房的份额么2.如果这三个子女有一个不同意卖房,另外两个人可以起诉卖房么
生前赠与己经办理了物权变更的,打官司基本不能胜诉 三人共有的房屋,如果一人不同意卖,另外二人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