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海光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锦记律师事务所
公司让我去办理一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后期生产会用我的营业执照,公司也会和我签署一个协议,只要出问题都由公司承担,但是个体户营业执照是由我注册的,我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要与你之间签订一份委托生产某种产品的协议,对外经营活动是以你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进行,如果对外需要承担某种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的话,那么首先是由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个体户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基于与公司的委托协议来要求公司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的这种操作多数是基于财税角度考虑,建议审慎对待。
被诈骗了报警,警察一直不回复怎么办,我怕我的钱完全要不回来,人也抓不到
您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索要报警的回执,在你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有关被诈骗的证据后,应当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提出正式立案的请求,公安机关也应当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给予回复是否决定立案。请对照有关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二手房交易,签订买卖合同后,产权人已签字,卖家反悔不卖了,说配偶不同意卖,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
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作为产权人签订了合同就应当继续履行,其配偶主张不同意,但因他不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其主张不能对抗作为买受人。
朋友开了公司想用我的身份证,让我挂名监事,请问以后出了什么事情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借用您的身份证来登记在法律上并无直接的风险,监事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公司的经营团队在从事经营过程中有无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一般情况下,监事对公司以外的有关债权债务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反,如果因为公司的经营者因为不履行或者滥用管理权利导致公司及股东的有关利益受到损害的,是有权代表股东或公司直接向其追索或者向外主张某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