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忠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
和老公已经分居两年,有一个女孩子,今年已经4岁了,一直在跟我生活,在这两年之内我已经起诉过两次了,法院都没有判离婚,这次我又向法院提出了起诉,可是现在法院告诉我对方不接电话,通知不到,我在外地上班,不
不接电话没有关系,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像我们处理的很多案件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你前两次没有成功是什么原因?13420986103可以来电详细说下
被执行人无能力尝还,没有才产怎么办
还是要胜诉之后去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法院会帮你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有查到,可以直接执行。如果没有,也可以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他生活造成影响,逼对方尽快还。而且强制执行也有两年的时效,现在申请了就不会担心过期,将来对方有钱了再重新恢复执行就可以。
我以个人名义与一个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均等出资,到现在对方只是对外赊购了一些货物,没有出一分钱现金,如果我们补充协议,债务由对方全部承担,债权人还可以向我追债吗?
第一要看你与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具体是指什么协议?你们是否属于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个人可以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而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约定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因此在此时,你们约定的补充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如果你们不属于合伙,那么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在问,双方进行了合作,你能否只获利,不承担债务风险。对于这个问题,就需要结合补充协议的条款来进行回答。经过双方的合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可以把项目合作关系转变成其它法律关系的
房东不退租金找中介,租客交付给中介一年租金后中介不给房东付房租,房东要求租客搬走合理吗?
大爷为精神病患者,有本,我爸是第一监护人,大爷年轻时结过婚,有一个儿子,但是30多年前已经离婚,他儿子判给前妻,儿子30多年来从未露面,大爷有一套房子,如果大爷百年之后这房子怎么样才能过户到我爸名下?
根据你说的情况,按照法定继承,他的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你父亲没有权利继承。你大爷在世的时候可以立遗嘱或则直接赠予过户到你父亲名下。要在他意志清楚的情况下,做公证或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