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律师
北京-朝阳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
我以个人名义与一个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均等出资,到现在对方只是对外赊购了一些货物,没有出一分钱现金,如果我们补充协议,债务由对方全部承担,债权人还可以向我追债吗?
家里人把钱存到了个人办的合作社,现在合作社倒闭了,钱要不回来,合作社法人是陈某,陈某因为这种事被起诉过,去年也坐过牢。合作社是5个人合办的,起诉其他5个人可以吗?事情发生大概3-4年了,钱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