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士霞律师
河北-邢台 河北鑫旺律师事务所
我目前所在的公司用我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公司,是公司法人。前几天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也就是说我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任何股权和权利合同上也表明如果公司出现任何问题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就是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公
你好,第一,你和公司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第二,合同虽然有效,但是并非公司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与你无关。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如果出现了公司债务,也是有受到一定牵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