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焱律师
北京-大兴
假如母亲银行的存款1000元,未有遗嘱,作为遗产,1、父亲先分去500元剩下的500元与3个子女均分,父亲共得625元。2、1千元父亲与3个子女均分,父亲得250元。求助帮忙回答,分割遗产做法,是1正
第二个。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有个债务纠纷案件 已经判决了 对方没还我钱 我申请了强制执行 结果还是没给 法院就把案件终结了 我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查找财产线索。需要帮助联系我们。 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法院会终结执行,如果只是暂时无财产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合伙创业失败,亏损巨大,合伙人不承担债务,还要拿回本金,应该怎么维权呢,可以让合伙人承担应该承担部分的责任并退出吗
合伙项目失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应解散合伙项目,同时进行合伙清算,各合伙人按所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不能取得一致同意解散、清算合伙项目的,可向法院申请清算。需要帮助联系我们
我所医疗期满了干不了原来的工作,单位重新安排的也不行,单位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单位和我本人一直缴纳失业金二十多年了,能不能进失业领失业金?这两个问题请答复
可以办理失业手续,由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拿着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保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就会领到相应的失业金。
开荒土地征地有补偿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所以,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自己开荒的土地就是合法,否则就是违法。是否合法对于有没有征收补偿是有影响的,如果是违法的土地,政府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补偿。 还有现在各地都遵循谁开荒谁继续使用的原则,但是开荒地的权属问题属于开荒者的还是村集体所有存在争议的,是否能够得到补偿是很难讲的。为什么呢?因为开荒地往往要经过土地确权确定荒地的归属,如果荒地是属于村民,那么你可以依法得到土地补偿,但是荒地在权属上属于村集体的,是很难得到土地补偿的。 从上可知,只有承包地或有土地确权证的土地,在征收时才能得到补偿。所以,你这块开荒地如果有这些证件就能得到补偿。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在开荒是应该经过村集体申请,申请获批后开垦土地以后就可以证明是属于你的了,一旦遇上征收,补偿少不了你的份。如果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