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喜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震铄律师事务所
在租房期间,冰箱突然不制冷,我们报修给房东,房东拒不接电话,也不给维修。合同有约定,报修20日内不维修视为违约。这种情况下我能怎么办?能维权吗?可能得到赔偿吗?在此之前还报修过壁挂炉总是时不时的罢工,
你好,我是陈律师,你咨询的问解答如下,你承租的房子是带家电的,家居和家电的所有权人是房东,但你作为承租人是有使用权的,电器和家电都有使用寿命,如果你是正常使用,正常损耗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由房东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