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婧文
山东-济南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我们在2018年5月30日协议离婚,当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超过3年还能主张分割吗?
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财产分配依据协议来进行。 另外,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交通事故,花了两万,肇事者垫付了四千。现已出院。还需要等三个月再做伤残鉴定。请问,现在找对方投保保险公司赔偿,还是伤残鉴定后再申请。现在申请了医药费等赔偿,到时再做伤残鉴定,还能再赔付吗
我在商场租的店铺,在合同期内,商场现在欠房主的租金,(收了我们租金没有交给房主),房主关我们店面,停我们电不让经营,我们现在准备起诉商场违约解除合同并赔偿我们损失,但现在公司账户仅有37元,我们交的保
你好,公司股东如果与公司财产出现混同,分不清,有证据证明,可以将股东和公司一块列为被告,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说明:夫妻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属于两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从而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债权人能够提出足以证明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初步证据的,夫妻股东应当就公司财产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应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老人有两个儿子,她只给小儿子家看大三个孩子,老大家她不管不问,现在她老了,她人要求老大养她,但老大要求小儿子拿出来钱来补偿,因为老大家孩子小时候没人照顾外出不了打工,小儿子家的有老人照看出去打工挣钱了
不可以,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小儿子不管老人可以主张权利,大儿子不可以,你可以根据您自身情况给予老人赡养费等,如老人有医药费等大额支出可以要求共同承担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实践中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老公去年拿房子做抵押,贷了几十万的款,上个月离婚,他说把房子给我,我想问如果现在离婚,拿了离婚证,如果他还不了带款的钱,那这个房子会被法院收回吗
你好,房屋有抵押,即使离婚房屋归你抵押不会变,如果贷款还不了,债权人起诉的话,法院会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债权人优先受偿。 另外建议你在协议离婚时与男方沟通好该笔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主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由谁偿还问题,避免后期不必要纠纷。 如男方个人债务,你的房屋被执行可以向男方主张还款 需要更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