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婧文
山东-济南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你好,法院申请执行我公司的子公司了,对方没起诉子公司,这个子公司是我公司的百分百控股的,但法人是另外一个人,请问,法院查封我公司的子公司房产,如果我申请提出执行异议,能成功吗,会被驳回吗?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法院不可追加被执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为被执行人。虽然子公司是你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公司,但是为独立的公司。不能直接作为被执行人进行执行。 这是最高法院的公示判例供你参考 案例1:《冕宁县飞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县万凯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执复244号] "本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席权利影响极大。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从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虽然复议申请人确系被执行人全额出资设立的公司,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并无可将被执行人全资子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干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复议申请人系被执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并非被执行人的分支机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系适用法律错误。就本案而言,被执行人系复议申请人的股东,其对复议申请人所享有的股权系其责任财产范畴,执行法院可依法执行作为责任财产之股权。此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案号作出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违反法定程序,鉴于该院已经依法予以撤销,且该违法裁定与本复议案件之审查无关,本裁定予以指明。综上,飞天实业公司复议理由成立
男方父母有一套回迁房,还没有产权证,结婚后一年房产证下来过户给了男方,请问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需要看过户时是否约定归男方个人所有,如果明确约定赠与给个人,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高速上追尾了,对方车主要求赔偿,车损,两月车贷,交通费,误工费,私人物品,车牌号,我需要赔偿吗,我买过交强险,怎么走流程
首先是需要交警部门出具《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各自主体相应的责任,之后会根据划分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者进行相应赔偿。具体按以下情况区分处理:1、如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2、车被追尾你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你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但是折旧费没有。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个人合伙开药店,其中有一人要退股,但之前三人没有合伙协议,另外两人又不愿意接受他的股份,向外转让也转不出,他提出要拿走三分之一的药品,请问该怎么办
你们可以协商,如果三个人都同意,可以用药品抵扣,建议合伙签订合伙协议,退伙也要起草退伙协议,避免后期有不必要的纠纷
请问爸爸有法院债务纠纷,爷爷的房子怎么样给孙子,孙子11岁未成年,是不是爸爸就是监护人?这个房子能被法院执行吗
爸爸的债务是他个人债务,孙子和爷爷不用承担,爷爷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设立孙子为继承人。或生前赠予方式直接给孙子,父亲虽然是监护人,但不可以随意处分孩子财产,更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