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丹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华旦天左律师事务所
我在金陵石化检修期间,在南京建安顺达公司外包队工作。23年4月28号下午工作时间里,工具断开,把右手中指未端砸骨折。当时外包老板给二千块钱,到瑞东医院缝合伤口并包拆。现在工期结束,我要求外包老板赔偿我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是否给你缴纳保险了
你好,请问一下我被车子撞了。我住了三天院,出院医生给我开了半个月休假。保险公司说只赔医药费。现在保险公司说让我打银行流水。我的单位没扣我工资,正常发我的工资。现在保险公司说单位没扣我的钱,他就不赔付我
误工费就是说弥补你因为此次受伤而完成的误工损失,但是如果单位每个月都按时发放,没有误工损失,也就不存在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