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国律师
江苏-宿迁 江苏之维律师事务所
法院将被告价值280万的房产查封。查封前一个月被告把房子以280万价格出售,同时收了定金60万元。买方开始入住。在相隔约一年的时间里,陆续把尾款付清。在过户时发现被查封。现在买方向法院提出查封执行异议
在法院查封后,陆续支付房款,但是没有交到法院,查封后陆续房款如果超过50%,则支付条件不符合,被执行人应当把房款交到法院,执行异议就能成立,否则,执行异议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