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汇子律师
重庆-渝北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2010年两人在苏州打工在一起,男方是江苏的,女方是重庆的。2012年5月生下孩子,但是两人没有到法定年龄没有领结婚证。2013年2月带着孩子回重庆两人正式分开之后没有联系。2014年带着孩子再嫁,但
对于非婚生子女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