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伊晟律师
重庆-渝北 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
房产证上的人死亡了,在死亡前有买卖合同,现在如何过户
如果是卖家死亡,依据《民法典》第1145条、1147条、1161条的规定,对于自然人房屋交易中可能出现房产已交付,未过户,但卖方已经去世,分两种情况解决: 第一种情形是有继承人的情况,等到继承人继承之后,由继承人和买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核准后双方分别缴纳税费再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这时由遗产管理人履行民法典赋予的职责,包括处理被继承人也就是卖方的债权债务等事宜。 在两种情况下,买方都不必承担卖方应缴纳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