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明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青来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根据刑法和《交通肇事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量刑情节,在某种情形下还是定罪情节。所以,如何认定“肇事后逃逸”对正确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至关重要。根据《交通肇事解释》第三条规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据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1.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换言之,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2.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定罪处刑等责任。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逃避上述任何一种法律责任追究,即为“逃避法律追究”。
农村自建房包工头工人工伤房主要承担责任吗?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农村自建房中,房主也就是定作人的责任多见于选任过错。
你好,请问下我们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这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给一个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的模板吗
不会写的话可以代写。。。。。
你好 下班途中下雨路滑 骑电瓶车摔倒 骨折 并做了手术 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