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明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青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想问问您我们是开眼镜店的如果我们卖隐形眼镜但我们没有证书,如果有关部门检查到了一般怎么处罚我们呢
行政处罚!!!!!!!!!!!!!!!!!!
你好,我婚外情,被对方发现手机聊天,问我要了55000元,我想告他
具体案情????????????????
孩子爸爸因交通意外赔偿款没谈好!去坐牢!但是已经出来2年了!孩子可以去当兵吗?
政审会有影响。。。。。。。
你好!想咨询一下孩子当兵的事情
你好,,,,,,,,,,,,,,,,,,,,,,,,,,,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根据刑法和《交通肇事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量刑情节,在某种情形下还是定罪情节。所以,如何认定“肇事后逃逸”对正确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至关重要。根据《交通肇事解释》第三条规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据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1.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换言之,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2.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定罪处刑等责任。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逃避上述任何一种法律责任追究,即为“逃避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