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万文清律师

姓名:万文清律师

律所:四川万文清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家律师

城市:四川-乐山

执业证号:15111200110766603

执业年限:25年

擅长领域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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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文清律师,2001年到2010年在四川齐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月创办四川省乐山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四川万文清律师事务所。 万文清律师业务知识全面,法律功底扎实,作风严谨,有较强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敢于仗义直言。执业以来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准确、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承办的诸多经济、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实际操作方法和经验,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受到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坚持“超前防范,超前控制”原则为顾问企业服务,为顾问企业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起到极为重要的的作用。已形成了公司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以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特长。专业代理房产、建筑、医疗纠纷。 万文清律师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1、成功代理“嘉州明珠”小区周XX等业主诉重庆富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胜诉) 2、 成功代理乐山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周XX商品房认购协议纠纷案。(一审、二审胜诉) 3、 成功代理欧XX诉四川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4、成功代理周平强诉王ⅹ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 5、 成功代理乐山大千广告公司强制执行异议案。(执行回转) 6、 成功代理高ⅹⅹ诉代ⅹⅹ土地使权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再审胜诉) 7、 成功代理乐山四中与李ⅹⅹ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调解后原告撤诉) 8、成功代理袁XX等诉乐山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结案) 9、成功代理马ⅹⅹ诉乐山市中区白马镇医院、乐山市ⅹⅹ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 10、成功代理袁XX诉马边县下溪乡卫生院医疗纠纷(二审改判) 11、四川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青山制药有限公司合同欠款纠纷案。 12、成功为涉嫌犯绑架勒索罪的嫌疑人祝长富辩护。(一审被判缓刑)。 13、成功为涉嫌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罪的胡琪辩护。(一审认定既遂,二审改判,认定未遂)

律师贡献值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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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超过起诉期限还能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但存在期限中断、延长等法定事由时仍有救济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存在以下情形时起诉期限可以中断或延长: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万文清律师在实务中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期限中断或延长的法定事由,为当事人争取诉讼机会。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中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原告需要举证吗?
行政诉讼实行被告举证原则,由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在特定情形下也需承担初步举证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原告在以下情形中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证明因受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万文清律师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一方面充分利用被告举证责任规则审查行政机关证据的合法性与充分性,另一方面协助原告完成法定的初步举证义务,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查看全文>>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如何维权?
对征地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路径包括审查征收程序合法性、评估补偿标准合理性、申请行政赔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路径包括:首先审查征收批复及公告程序是否合法,核实是否存在未依法公告即实施征地拆迁等程序违法情形;其次评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与同类地段、同类用途的土地或房屋市场价格相当;再次,对违法的行政强制拆除行为提起合法性审查之诉,并申请行政赔偿。万文清律师在处理征地补偿争议时,注重从程序与实体两个维度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运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多种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结果。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中的关键程序要素,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超期而丧失司法救济权利。在征地拆迁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中,起诉期限的计算起点与一般案件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查看全文>>
对行政处罚不服应该先复议还是直接起诉?
多数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部分法律规定须先经复议前置程序,具体需结合处罚类型与适用法律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依照其规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各有特点: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周期较短,且复议机关可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则由司法机关进行独立审查,裁判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在选择救济途径时,应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证据情况、时间成本等因素。万文清律师建议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就具体案情进行专业咨询,以制定适宜的维权策略。查看全文>>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通过收集强拆现场证据、确认强拆主体、评估财产损失等步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及行政赔偿诉讼。 房屋强制拆除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环节。未经法定程序实施的强拆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违法。在实务操作中,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全以下证据材料:房屋产权证明、强拆前后的现场照片或视频、强拆现场目击证人信息、财产损失清单及相关评估报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万文清律师在代理房屋强拆类行政案件时,注重从强拆主体认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损失评估与赔偿计算等多个维度为当事人制定系统的诉讼方案。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错过起诉期限还能起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行使诉权的时间限制,属于法定期间。一般起诉期限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限存在法定中止、中断事由的,如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耽误,可以依法申请延长。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行政文书后,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起诉期限,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救济权利。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中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行政机关需要证明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被告行政机关需要证明的内容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及作出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和依据。但原告在以下情形中也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一是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二是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过申请的事实;三是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证明因受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未收集的证据,在诉讼程序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这一规则有效保障了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公正性。查看全文>>
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如何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当事人应当首先确认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并可在确认违法后依法申请行政赔偿。 房屋强制拆除涉及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具备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事先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要求。当事人在房屋被强拆后应当注意以下证据保全工作:一是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资料,记录强拆时间、参与人员及车辆信息;二是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三是房屋内财产损失的清单及相关凭证;四是强拆前后的相关行政文书,如征收决定、限期拆除通知等。在确定被告方面,若强拆行为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若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实施,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可以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也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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