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徐红英律师

姓名:徐红英律师

律所: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头衔:资深合伙人

城市:上海-静安

执业证号:13101201011686633

执业年限:16年

擅长领域

  • 房产纠纷
  • 建筑工程
  •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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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英 律师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15年以上。

执业证号码:13101201011686633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婚姻 继承

研究方向:民商法

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主要职务:

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第十一、第十二届委员,连续两届优秀委员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

海南国际仲裁院、沈阳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民革党员:民革静安区2017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民革静安区2018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民革静安区2019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民革静安区2025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主要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发行与承销资格 证券投资分析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资格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的法律顾问服务及争议解决

法律服务理念:诚信、敬业、专业;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常见法律问答

静安区房产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房产纠纷属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静安区房产纠纷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位于静安区(含原闸北区合并区域)的房产纠纷,无论当事人户籍或居住地在哪,均应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主张或物权确认,同样适用该专属管辖原则。徐红英律师熟悉静安区法院的立案流程与审判庭室分工,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本地化诉讼指引。查看全文>>
二手房卖家违约不卖房怎么办
买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过户,或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当二手房卖家违约不卖房时,买家面临两种主要救济途径。其一,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且未被查封或抵押,买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继续履行,要求卖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二,若房屋已无法过户或买家不愿继续购买,可主张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实务中,建议买家在发现卖家有违约倾向时,立即委托律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屋,防止卖家转移资产或一房二卖。查看全文>>
借名买房的房子归谁所有
在内部关系上,实际出资人可依据借名协议主张债权或要求确权;但在外部关系上,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义产权人对外具有物权公示效力。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需区分内外关系。对内,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之间的借名协议若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实际出资人可依据合同要求名义产权人履行过户义务。对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若名义产权人擅自将房屋出售或抵押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物权,实际出资人将无法追回房屋,只能向名义产权人主张违约或侵权损害赔偿。因此,借名买房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需通过完善的协议与资金流水证据予以防范。查看全文>>
静安区法院离婚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立案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及初步的财产与子女抚养证据,静安法院支持网上立案与现场立案双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要求,原告需提交民事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提供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等财产线索;涉及抚养权争夺,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及己方抚养优势证据。静安区法院已全面推行微法院网上立案,专业律师可协助当事人规范整理证据目录,提高立案审核通过率。查看全文>>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综合考量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需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或法院判决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对于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查看全文>>
对方有家暴行为如何收集证据?
家暴取证需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报警回执、告诫书、伤情鉴定、就医记录及现场视听资料,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 家庭暴力取证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及争取抚养权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遭受家暴后应第一时间报警,获取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及家庭暴力告诫书;及时就医并保存门诊病历、伤情照片及司法鉴定意见;同时收集带有威胁内容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或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相关监控及报警档案。查看全文>>
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工程款拖欠起诉受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需及时通过发函等方式中断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工程款拖欠纠纷中,诉讼时效通常自工程结算期限届满或发包人明确拒绝付款之日起算。若发包人长期拖延结算,施工方应通过发送催款函、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等法定方式中断诉讼时效。徐红英律师提醒,切勿因盲目等待而错失诉讼时效,导致丧失胜诉权,使巨额工程款面临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追回的风险。查看全文>>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怎么申请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且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通常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非自动实现,承包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明确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有严格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徐红英律师在实务中强调,申请时需准确界定工程竣工日期或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并准备充分的工程结算单、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以确保优先受偿权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依法确认。查看全文>>
实际施工人怎么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当工程存在违法转包或挂靠经营时,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虽无直接合同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法院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工程款的具体数额后,会判决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徐红英律师指出,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查清层层转包链条中的资金结算情况,以准确锁定发包人的欠付金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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