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张昆杰

姓名:张昆杰

律所: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头衔:合伙人律师

城市:河南-洛阳

执业证号:14103201410494705

执业年限:12年

擅长领域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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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昆杰,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洛阳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刑事二部主任,中共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总支部统战委员,兼第一党支部书记,洛阳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副主任,河南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专业主攻方向: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与代理。

擅长涉黑涉恶类、经济金融类、性侵类、职务类、企业家及高管犯罪的辩护及、控告、代理。多起案件获得撤案、缓刑、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良好效果。

连续多年被洛阳市司法局、中共洛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洛阳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协工作“先进个人”。

常见法律问答

家人在洛阳被刑事拘留了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当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即可立即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拘留后37天内是申请取保候审与不予批捕的关键窗口期,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可最大限度争取人身自由。张昆杰律师团队在洛阳本地可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查看全文>>
洛阳看守所律师会见需要什么手续?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及《看守所条例》相关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张昆杰律师团队熟悉洛阳本地看守所的会见流程与要求,可高效完成会见手续准备,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首次会见,为当事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查看全文>>
认罪认罚从宽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辩护律师帮助下,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检察机关可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但需注意,认罪认罚必须建立在自愿性基础上,律师可参与量刑协商,确保嫌疑人知情权与自愿性,避免因盲目认罪导致不利判决。张昆杰律师团队在处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会全面审查证据材料,评估认罪认罚的利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建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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