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劳敏生律师

姓名:劳敏生律师

律所: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头衔: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广东省政法委特聘法律专家

城市:广东-广州

执业证号:14401199810559369

执业年限:28年

擅长领域

  • 房产纠纷
  • 建筑工程
  • 合同纠纷
  • 公司法务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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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共广东省政法委特聘法律专家

  中共广州市政法委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理事长

  广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

  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共同体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招投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破产和强制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案例业绩

  1.成功处理过的政府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广东省政法信息网建设工程的全部法律文件的制作、审核;广东发展银行改制重组的投标文件的制作;中国交通集团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主辅业分离的改制重组;广东省广业工业建设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改制合并;广州MPC国际电工与美国麦克林机电强势联合重组方案及谈判;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特殊资产处置方案中债务与资产的剥离;广州美晨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托管方案及办法设计;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增资扩股改制方案制定及谈判等。

  2.成功处理过的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的法律业务主要有:中国交通集团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路、桥、码头等建筑工程招标及施工合同的谈判及审核;广州保税区土地出让合同(范本)的起草及修正;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津中路项目用地转让的法律事务;广州恒昆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下九地块开发建设权的法律事务;广州市白云区江高工业用地、海珠区沥滘地块、天河区天翔二期项目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的法律业务;荔湾区龙津花园、上下九万景德商住楼、广州颐年园等烂尾楼盘活法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广州华南御景园、广州金桂园、沙河路豪景花园、番禺翔龙花园、龙津路津龙庭等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业务;参与广东发展银行与北京德华房地产公司融资开发房地产、广州市英华集团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融资开发房地产、广州大学城拆迁补偿等项目的谈判、合同的审查及纠纷的解决;广州德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从化高尔夫土地项目的方案设计和谈判;广州地铁公司与香港连城公司转让广州市德政北地块方案设计和谈判、广州市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中山大道北珠村地块项目的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谈判、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龙潭村的旧村改造项目、广州市白云区滘心村、大郎村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等。

  3.办理并顺利解决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主要有:全国第六届运动会比赛场馆建设工程纠纷、颐和山庄门楼景观工程纠纷、佛山市顺德耀明建筑工程公司厂房、办公楼、宿舍建筑工程纠纷、南湖山庄别墅用地三通一平工程纠纷、佛山市顺德新德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国际村建设三通一平及别墅建筑工程纠纷、中国交通集团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技大道施工工程纠纷、中国交通集团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韩国LG公司天然气码头建设工程纠纷、广电集团公司湛江徐闻分公司的酒店建筑工程纠纷、广州得冠消防工程公司与广州诺贝华乐制药厂的消防工程纠纷、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经济联社水利工程纠纷、广州市番禺区大岗商品房建设工程纠纷等。

  4.成功处理了广州市纶章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担任该清算组组长、资产管理组组长。

  5.曾在轰动国内外的“9810案”中担任“世纪贼王”张子强的辩护律师,以及成功处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特别擅长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

  6.现担任二十几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二)执业理念与经验

  劳敏生律师始终秉承“诚信、高效、优质、规范”的服务理念,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律实践,熟悉并了解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运作规程,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因而擅长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抓住问题的本质及核心,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并且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和途径解决各类棘手问题,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荣誉

  1999年在“9810”案辩护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受到广东省律师协会的表彰和嘉奖;2006年度业务成绩突出,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业务成就奖”;2008年在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广州市司法局的嘉奖。2019年度荣获“广东省律师行业参与服务民企优秀党员”的称号。2019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执业二十年贡献奖”。

律师贡献值

  • 10

    解答咨询

常见法律问答

合同对方违约了怎么起诉?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准备合同文本、违约证据及损失证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一般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时效届满仍可起诉但对方可主张时效抗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当事人仍可提起诉讼,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且成立的,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实务中应关注时效中断事由(如催收函件、对方部分履行等),及时通过书面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中断时效。起诉前需明确管辖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查看全文>>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整吗?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依据实际损失主张损害赔偿。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予以适当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未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需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的具体数额。依据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过分高于'的参考标准。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充分准备损失证据,合理主张赔偿数额。查看全文>>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纸质合同,打官司能赢吗?电子合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使用,但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要求。电子合同对方否认签署的,可通过第三方平台存证记录及技术鉴定予以证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包括即时通信记录等,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需注意保全原始载体,避免删改,并可通过公证或时间戳认证等方式增强证明力。对于电子合同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方否认签署事实的,可申请对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技术鉴定,或调取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的存证记录及日志数据予以佐证。查看全文>>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合同纠纷起诉需准备合同文本、履行凭证、违约证据及损失证明等材料,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诉讼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核心证据包括:书面合同或电子合同文本、合同履行的付款凭证与交货单据、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催款函与拒收通知、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证明如财务报表与第三方评估报告。对于口头合同或微信聊天记录达成的交易,需通过证人证言、转账记录、往来邮件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建议在诉讼前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委托律师进行证据固定。查看全文>>
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会支持吗?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法院通常以实际损失的130%作为调整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认为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即属于'过分高于'。被诉方需在诉讼中主动提出违约金调整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金额,法院将据此作出调整。查看全文>>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超过时效还能起诉吗?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仍可起诉,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可能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但若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成立,原告将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等事由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建议当事人在时效届满前及时采取催收、发函等方式中断时效,保全自身权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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