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方超律师

姓名:方超律师

律所: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

头衔:主办律师

城市:广东-东莞

执业证号:14419202010262680

执业年限:6年

擅长领域

  • 刑事辩护
  • 婚姻家庭
  • 金融证券
  • 合同纠纷
  • 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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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超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各类合同、公司股权、金融证券、婚姻家事、破产衍生诉讼等)及刑事辩护;并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参与重大事项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作出法律培训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方超律师硕士毕业于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另外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

方超律师,之前头部券商资产管理部门担任产品与业务创新部项目经理,曾参与多个结构化融资产品,融资金额超人民币300亿元(前公司从2014年至今每年均获得中国证券报社主办的“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奖项))

律师贡献值

  • 26

    解答咨询

常见法律问答

家人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争取取保候审或不予批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后的最长37天是争取不予批捕与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期。律师在此阶段介入,可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查看全文>>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律师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结合案件事实、嫌疑人个人情况及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综合论证。查看全文>>
认罪认罚后还能请律师辩护吗?
认罪认罚后仍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在庭审中就量刑情节提出意见,法院对量刑建议仍具有审查调整权限。 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放弃辩护权。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参与量刑协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发表意见;在审判阶段,律师仍可就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护。法院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具有审查权,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可以依法作出判决。此外,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前仍有权撤回认罪认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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