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马晓胜律师

姓名:马晓胜律师

头衔:全球总部合伙人

城市:浙江-杭州

执业证号:13301201010891318

执业年限:16年

擅长领域

  • 刑事辩护
  • 刑事控告
  • 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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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胜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浙江衢州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盈科(杭州)分所刑事重案法律事务部主任、 扬子鳄刑辩联盟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衢州商会副会长、《都市快报》、《律师来了》特邀咨询律师、多次获得盈科全国刑事诉讼领域优秀律师、盈科优秀刑辩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马晓胜律师带领的刑事重案法律事务部,共计50多名成员,秉承“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誓死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化刑事法律服务。团队成立至今承办过全国各地大量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以良好的职业素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历年来一直是北京盈科(杭州)分所的前三名,多次获得第一名。

马晓胜律师专业能力强,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专业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十多年来,承办过包括浙江、上海、天津、江西、山东、江苏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 其中大量为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律师贡献值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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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刑事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必要时可提起刑事自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当事人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可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复议维持原决定,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对于符合自诉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马晓胜律师团队在代理公安不立案救济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最优救济方案。查看全文>>
经济纠纷可以走刑事控告吗?
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经济纠纷可依法进行刑事控告。 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在实务中常存在交叉,关键在于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刑事犯罪的核心要素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且骗取财物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实务中,判断非法占有目的需综合考量行为人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表现、资金去向及事后态度等因素。马晓胜律师团队在处理经济纠纷转刑事控告案件时,会依据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审慎评估案件是否具备刑事控告条件,避免当事人因错误选择维权路径而延误维权时机。查看全文>>
杭州公司发现员工职务侵占,如何收集证据并进行刑事控告?
职务侵占刑事控告需准备财务审计报告、书证物证链条及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的证据,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后向公安机关提交控告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企业在发现员工涉嫌职务侵占后,应及时采取以下证据收集措施:一是委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明确侵占金额;二是保全相关书证,包括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说明、财务凭证、转账记录、审批单据等;三是固定电子数据证据,如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系统操作日志等;四是收集证人证言,包括同事、客户等相关人员的陈述。马晓胜律师团队在职务侵占刑事控告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指导企业系统化收集证据材料,确保控告材料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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