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张乐明律师

姓名:张乐明律师

律所: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头衔:合伙人主任律师~合肥市律协交通医疗专委会主任

城市:安徽-合肥

执业证号:13401200710816930

执业年限:19年

擅长领域

  • 法律顾问
  • 合同纠纷
  • 婚姻家庭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
  •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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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明律师,安徽大学法律硕士,曾留学日本歧阜国立大学宪法研究生专业。现从业于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合伙人主任律师。2013-2014年获得安徽省司法厅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安徽省首批金融证券保险资格律师、建筑房地产资格律师

现担任蜀山区政协委员、安徽省企业服务联盟副会长、湛江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青年法律协会理事,省拍卖协会服务中心律师。受聘为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合肥蜀山区人民政府、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蜀山区数据资源局、省自贸试验区蜀山区块、、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审计学院、合肥中科环境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安徽中烟、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悦方IDMALL)、圣联投资集团、正荣地产(合肥)、富煌钢构、艺星美容集团、韩美整形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其擅长提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保险、企业投融资及建筑房地产开发民商事法律事务。

张乐明主任,长期为蜀山区政府、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级)、庐阳科创集团、中国环境谷、蜀山自贸试验区、高新区5F创业园、安徽省企业服务联盟等政府、园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执业理念懂政治、懂法律,多次被政府部门予以肯定、表扬其带队组建的华人所涉外自贸区服务团队,为省自贸试验区蜀山区块提供了一系列创新、专业、精准的服务,获得好评;在建筑房地产领域,长期为正荣地产、盈富置业、圣联地产、中环城、富煌集团等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积累了大量建筑房地产法律经验,曾代理多笔标的额超亿元的案件获得胜诉;在银行金融、不良资产领域,其长期为徽商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提供金融法律专项服务,维护了金融系统合法权益,在2014-2016年度受聘组成专项服务团队,负责处理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分行及下属各家支行的贷款、消费者银行卡纠纷项目,其特有的金融办案思路、资产清收方案有效降低了不良贷款率,获得了各家支行的好评。张乐明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省企业联盟副会长,有效实现政府招商引资,以及企业与各大商业银行实现政策、资源良好沟通与嫁接开启了法律顾问服务新高度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以及“尽力仅为合格、尽心方为优秀”的工作风格,获得了顾问单位及当事人的好评。努力让当事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其不断追求的目标。

 

律师贡献值

  • 15

    解答咨询

常见法律问答

对方出轨并转移财产,离婚时如何合法取证并追回?
发现配偶出轨并转移财产时,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收集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转账记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财产线索,以及聊天记录、照片等出轨证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出轨取证的合法边界: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或采用非法手段。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证据包括:双方往来聊天记录(本人参与的对话)、公共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对方自认的录音等。私家侦探跟踪偷拍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因取证手段违法而不被法院采信。二、转移财产的调查与追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三、实务操作建议: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对方银行账户流水、证券账户交易记录、不动产登记变更信息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继续转移资产。四、损害赔偿主张:若出轨行为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查看全文>>
全职妈妈在经济劣势下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全职妈妈虽在经济收入上处于劣势,但法院判定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经济条件并非唯一考量因素。全职妈妈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并通过证明日常陪伴、照顾子女的事实来增强抚养权争取的有利条件。 一、抚养权判定的核心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经济条件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综合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稳定性、父母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父母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等。全职妈妈长期陪伴照顾子女,在情感联系和生活照料方面往往具有优势。三、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该制度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有助于改善全职妈妈在离婚时的经济处境。四、抚养费保障:即使全职妈妈获得抚养权,另一方仍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保障。五、实务建议:收集日常照顾子女的证据(如接送记录、家长群沟通、医疗陪护记录等),证明自身在子女成长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制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展示未来抚养能力的提升空间。查看全文>>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借的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核心在于该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认定标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性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在此期间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双方仍为合法夫妻。因此,冷静期内产生的债务仍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认定规则。三、举证责任分配: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非举债方配偶可通过证明对该债务不知情、未受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方式进行抗辩。四、实务建议:在离婚冷静期内,注意保留个人财务独立的证据,避免与对方产生新的共同经济往来;如发现对方大额举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说明情况,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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