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洲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京师(全国)商事仲裁专委会副主任
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会委员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春蕾计划》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法律分会常务委员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
酒泉仲裁委/敦煌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马兴洲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事务、民刑交叉法律事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法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领域十多年,致力于为公民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化解、申诉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以公平、诚信为执业宗旨,最大程度实现客户的正当合法权益。以人民幸福、国家复兴作为执业信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既追求个案公平正义诚信的法治价值,同时将司法实务中发现的问题提炼为提案,促进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曾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陆道培干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八方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曼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爱尔兰波特卫斯特有限公司;AJC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德国双立人汉高有限公司等国内外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并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执业理念:厚德载物 德法共治 良法善用
参政议政:
2016年提交《加强规范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统一司法审判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公平正义诚信的法治精神》提案。
2017年提交《关于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的意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提案。
2019年提交《制止网络暴力 构建安全网络法治环境》。
2020年提交《加强进口食品安检措施的建议》。
2021年提交《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问题治理方式加强未成年保护的建议》。
2022年1月提交的《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提案》于2022年3月作为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2023年5月提交《建设教育强国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国际新格局》
2023年8月提交《关于加强京津冀城乡防洪排水、生态补水、环保用水整体规划建设的建议》
参与的部分立法工作:
2015年参与北京市人大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工作。
2017年参与北京市人大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立法工作。
2021年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提出修改意见。
2023年6、7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提出修改意见。
2024年9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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