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朱红彦律师

姓名:朱红彦律师

律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头衔:合伙人

城市:上海-浦东

擅长领域

  • 公司法务
  • 刑事辩护
  • 公司法
  • 合伙纠纷
  • 公司类犯罪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朱红彦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环资、股权及公司法相关争议的处理

毕业于郑州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曾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3年,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审理或参与讨论刑事、民商事等案件达6000余件,并在2018年借调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

2009年7月—2022年7月,就职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书记员、助审员),民一庭(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行政二庭(庭长),环资庭(庭长),期间主要从事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等工作。

专长领域:

公司法、合伙纠纷,公司类犯罪刑事辩护


TCIAC中国区、沈阳、金华、衢州、韶关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市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

获浙江省十佳优秀青年法官,浙江省十佳优秀法官等荣誉。

著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疑难经典案例判解》,法律出版社;

参编《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技能》,人民法院出版社。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13年法官、副庭长、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案例数据:

1、审结浙江东阳杜某某等多主体多罪名涉恶刑事案件,案卷达3万多页,在当地产生了较大影响;

2、审结浙江磐安卢某某等多主体多罪名涉恶刑事案件,案卷达2万多页,在当地产生了较大影响;

3、审结浙江省金华市5.21固废倾倒系列刑事案件4件,案卷均达20卷以上,公益诉讼民事赔偿部分标的达5500多万元,为金华地区最大刑事附带民事标的公益诉讼案件,案件被评为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查办的十个典型案例之一,受到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

4、审结张某某、盛某某、唐某某污染环境案,入选2023年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5.原告浙江某城投集团与被告某科技公司、某投资公司的(股权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案情异常复杂,涉及股权让与担保、股权回购、对赌等复杂问题,标的额达3216万元,经开庭3次,最后一审法院基本上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6.代理原告张某某与某技术服务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张某某系隐名股东,常规的观点认为隐名股东不能行使股权知情权,但张某某的情况比较特殊,其他股东均知情其是真正的股东,也知道出资系其出资,经反复与法院沟通,并提供参考案例,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隐名股东也行使了股东知情权。

7.代理了周某强、祝某与某劳务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的二审案件,代理了某劳务公司作为上诉人,上诉意见主要为法院不宜过多干预公司的经营,没有分配的方案,没有办法执行等,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驳回了周某强、祝某的诉讼请求。

8.代理了原告吕某、任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朱某某、第三人某科技公司的公司减资纠纷,代理了原告方提出公司不同比例减资要经过所有股东同意的观点,案件一审获得法院的支持,否定了某科技公司减资决议。

9.原告程某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三人梅某某等的公司解散纠纷,代理原告程某某,提出公司多年未开展经营,且有股东下落不明,公司持续下去股东可能损失更多,案件经公告后,一审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10.代理了某合伙企业,作为原告起诉王某某的抽逃出资,王某某是某房产开发公司股东,某合伙企业是某房产开发公司的债权人,之前的案件经执行后发现公司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代理人疏理了某房产开发公司的资金流向,发现有财产流向股东王某某,故要求王某某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某合伙企业,要求王某某对某合伙企业的债权在其抽逃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11.代理了某服务公司起诉张某某、赵某某的清算责任的上诉案件,本律师代理了股东张某某、赵某某作为上诉人,上诉理由主要是两位股东实际是公司员工,挂名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分红等,最终江苏某中级法院二审改判,驳回了某服务公司对两位股东的诉讼请求。

12.代理了某公司的侵犯注册商标罪案件,本案已经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但承办人经核查,发现该公司有减轻刑罚的情节没有认定进去,经与一审法院沟通,在认罪认罚刑期的基础上,又减轻了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