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律师,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共党员。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特邀法学专家、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下属二级组织李春华工作室负责人。自199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从事法律服务26年。
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朝阳区司法局评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2015年1月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2018年7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9月15日获得朝阳区律师协会颁发“2015-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公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