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凌源市法学会副会长,凌源市第四届五届政协委员,第六届人大代表,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
姓名:于洪律师
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头衔:二级律师,辽宁省刑事辨护专家律师,民事代理专家律师
城市:辽宁-朝阳
1987年3月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凌源市法学会副会长,凌源市第四届五届政协委员,第六届人大代表,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