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主任 蒋祥爱
1986年毕业于海军政治学院;
1987年转业到阜阳市委党校任讲师;
198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
1994年创办安徽省阜阳市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
1995年至2000年,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在蒋祥爱的带领下,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0年5月,蒋祥爱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律师,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文明事务所”称号。
2000年3月-2014年7月阜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副会长;
2004年-2012年10月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2014.8-现在: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
被评为阜阳市先进律师是从1995-2005连年被评为阜阳市先进律师
现任职务: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共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
阜阳师范学院兼职教授;
阜阳政法学院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
执业理念
只有恪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宗旨,才能从根本上打造以质量为立所之本的品牌;抓紧强化管理,对律师的道德和情感、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作风、律师的仪表和交际、律师的风范和风度等,进行培训和管理,以期树立律师的高大形象和人格魅力;下大力气,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一批“三懂人才”和一批在某些领域不断拓展、层次不断加深、质量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从传统的刑、民、经济案件向受理金融、房地产和涉外案件以及非诉讼代理等领域发展,实现全方位服务,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运营的要求;农村培养我入了党又参了军,现在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自身理想的追求,使我将和弘大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一起不辱使命,用一颗真诚的心托起司法的天平。
所获荣誉
1987年被评为优秀教师;
1995-2005年连年被评为阜阳市先进律师;
2000年5月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律师;
2001年荣获“世界优秀专家人才”称号;
2004年荣获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称号;
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
2006年被授予诚信律师称号;
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2008年省司法厅为其记二等功一次;
201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6月被中共阜阳市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7月被评为安徽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2年被安徽省工会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3年被评为安徽省参与信访、涉法涉诉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