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恒玉,黑龙江恒金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曾任政协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四届、十五届委员、常委,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南岗区人民法院监督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各,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且做为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企业涉及标的较大或条款复杂或与企业权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合同或有关的项目谈判,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起草、审查,为企业制订现代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多年来,通过扎实的法律知识,细致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代理技巧,得到社会的承认,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因业务能力突出,曾多次作为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法制节目的特邀嘉宾参与案件点评,并多次接受黑龙江生活报房产专业栏目的访问。担任松北区政府、道里区政府企业投资和服务局,松北区司法局、万达集团、黑龙江华信集团、黑龙江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黑建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限于篇幅未一一列举)等众多政府机构及公司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