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洋律师,多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2018年从检察院辞职后进入律师行业。任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副团长,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贵州贵达(贵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9年至2018年在法、检业务部门工作,办案经验丰富。在职期间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模范家庭”等荣誉。进入律师行业后,获得贵达总所“优秀律师”、“新锐律师”、“刑事辩护领域优秀专业律师”等称号,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获得贵州省律师协会“优秀普法讲师”殊荣。
从执业至今,先后为贵定县人民政府、贵定县树人中学、贵州御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花海温泉置业有限公司、贵州恒德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政府单位、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