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华,女,1975年生,山东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及硕士,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外法学院访学经历,英语水平较好,国内知名法学院教师,长期教授民法、婚姻法、民诉法、商法等课程,在各种理论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及有独著出版。法学理论特别是民商法理论功底较为深厚。
胡律师从2004年开始以律师身份执业。代理过大量婚姻家庭、合同、侵权责任、公司法案件及刑事案件。胡律师擅长代理疑难复杂案件,具有将理论、法条和案件事实完美结合的能力,能较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完成扎实的证据链条的梳理和构建,具有将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完美呈现并通过庭审辩论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己方判决的能力。胡律师一贯秉持诚信、专业、敬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原则,凭借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诉讼技巧及良好的与法官沟通能力在绝大多数代理的案件中取得胜诉,得到当事人和法官的好评。胡律师在去年、前年代理的一个二审和两个再审案件均在最高人民法院取得完全胜诉。
主要服务方式:代表客户参加诉讼、居中调解解决纠纷,起草、审议合同文本以及参与商业谈判、签发商业交涉信函、照会、声明、律师函等法律文件,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