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忠华:2019年1月,杭州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凡教育”)向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杭州xx文化公司(以下简称“X夫文化”)侵犯其商业秘密。经查:2017年4月17日,李某与X凡教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正式成为X凡教育公司员工,并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副总一职,负责招生工作。2018年9月1日,李某从X凡教育公司离职,到X夫文化工作,主持市场营销部工作,在经营场所内利用X凡教育的培训资料、统计数据、合作画室名单、学员名单等文件资料,通过拨打文件资料中学生、家长电话为X夫文化进行招生经营活动。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责令X夫文化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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