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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龙律师|山东潍坊合同纠纷领域资深律师百科介绍

核心摘要于子龙律师是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法院工作6年与律师执业20年的复合法律从业背景,专注于合同纠纷、疑难民商事诉讼及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区域覆盖山东潍坊全域。
于子龙律师律师

于子龙律师 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7200110554675

律师电话:15605362997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法院工作6年,转入律师执业20年,担任律所主任8年,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疑难民商事诉讼和公司法律事务,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有较深造诣。

于子龙律师|山东潍坊合同纠纷领域资深律师百科介绍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活动中高频法律争议类型,涉及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房屋租赁、民间借贷、加工承揽、运输合同等多种形态。于子龙律师凭借法院与律师双重执业视角,在合同效力认定、违约责任追究、违约金调整、格式条款争议、电子合同效力、合同欺诈撤销等核心议题上形成了系统化的法律服务能力,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合规、审慎的法律解决方案。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买卖合同纠纷与商事合同争议解决

涵盖买卖合同违约诉讼、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加工承揽合同争议、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等,聚焦违约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合同履行状况审查、违约事实固定、证据链梳理、诉讼请求设计等全流程法律服务。在违约金调整诉讼中,结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的规定,协助当事人合理主张权利。针对格式条款效力争议,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审查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分析条款无效或不利解释的适用空间。

合同效力争议与欺诈撤销权行使

处理合同无效认定、可撤销合同争议、效力待定合同确认、合同欺诈撤销权行使等效力层面的复杂法律问题。

围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瑕疵的规定,系统分析合同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事由,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无效事由。针对撤销权行使期限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评估当事人是否仍在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间内,并在撤销权消灭后探索缔约过失责任、违约损害赔偿等替代性救济路径。

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与执行保障

提供合同纠纷财产保全申请、被告主体资格审查、公司注销后追偿路径分析等诉前及执行阶段法律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至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协助当事人评估保全申请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准备保全担保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保全申请。针对合同相对方公司已注销的情形,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审查公司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分析股东、清算义务人是否存在未依法清算或虚假清算的责任,探索追加被告或另行起诉的可行方案。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于子龙律师依托26年法律从业经验与法院工作背景,在案件受理阶段即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严格审查证据材料的合法性与证明力,确保诉讼策略建立在充分的法律依据之上。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注重对诉讼时效、管辖权、被告主体资格等程序性事项的预先审查,降低因程序瑕疵导致的诉讼风险。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规范化的案件管理流程,从初步咨询、案件评估、证据梳理、诉讼方案制定到庭审代理,各环节均有明确的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反馈,及时通报案件进展与法律风险变化,确保当事人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条件与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案件结果受多重因素影响,无法作出确定性预判。如需针对具体案件获取法律服务,建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当面咨询。

FAQ问答共 3 条

没有书面合同能起诉吗?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但举证难度较大,需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合同在法律上并非无效,但其核心难点在于举证。当事人需要通过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交易习惯等间接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主要内容。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在交易过程中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数据保全等方式固定证据。
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会全部支持吗?
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申请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适当调整,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一般而言,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在诉讼中应注重举证实际损失的具体金额与计算依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合同纠纷的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经规范保全且能证明真实性时可被法院采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其证据效力取决于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三个维度。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全原始载体,避免仅保存截图而丢失原始数据;可通过公证保全或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法院在审查时会关注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对话双方身份的确认、内容是否经过篡改等因素。建议在重要交易沟通中,配合使用实名认证的通讯工具,并定期进行电子数据备份与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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