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全莉萍|广西悦康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民商事律师深度介绍

核心摘要全莉萍律师系广西悦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8年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专长领域为合同纠纷。服务范围涵盖买卖合同违约索赔、房屋租赁合同押金返还、借款合同逾期还款、建设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确认、违约金调整抗辩、格式条款无效认定、电子合同效力争议、合同解除权行使及诉讼时效中断认定等核心合同争议类型。
全莉萍律师律师

全莉萍律师 广西悦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1911104682

律师电话:1830771632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全莉萍律师,女,自本科毕业以来即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自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法学理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全莉萍|广西悦康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民商事律师深度介绍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活动中常见的法律争议类型,涉及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多个环节。在南宁地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装修合同及加盟合同等纠纷频发,当事人常面临对方拒不履行、违约金争议、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届满及财产转移等现实困境。全莉萍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从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到庭审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买卖合同与商事合同违约索赔

全莉萍律师在买卖合同违约索赔领域提供从合同效力审查、违约事实认定到损害赔偿计算的系统性法律服务,涵盖货款追索、质量瑕疵索赔、逾期交货违约金主张及合同解除后的清算争议。

针对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全莉萍律师的服务包括:审查合同条款效力,识别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的法律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违约行为类型(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协助当事人收集交易凭证、物流单据、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在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形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提出调整请求;针对管辖权争议,结合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制定最优诉讼方案;在对方转移财产或注销公司的情形下,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追加被告主体。

房屋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争议解决

全莉萍律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押金返还、租金拖欠、提前解约)及借款合同纠纷(逾期还款、利息争议、担保效力)提供专业法律分析与诉讼代理服务。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全莉萍律师协助租客或房东梳理租赁合同条款,针对押金不退、房屋维修责任、提前解约违约金等常见争议,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至第七百三十四条进行分析,指导当事人通过书面催告、证据固定等方式维护权益。在借款合同纠纷中,针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还款期限争议、保证人责任范围等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供法律意见,并在诉讼时效临近届满时协助当事人通过催收函件等方式实现时效中断。

合同效力争议与缔约过失责任索赔

全莉萍律师在合同效力确认之诉、可撤销合同(欺诈、胁迫)、格式条款无效认定及缔约过失责任索赔方面具备深入的法律研究与实务经验。

针对合同效力争议,全莉萍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至第一百五十七条,分析合同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的情形。对于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合同,协助当事人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指导收集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在格式条款争议中,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审查提供方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主张不合理免除责任条款无效。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索赔,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分析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并计算信赖利益损失。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全莉萍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办理中注重法律风险的全面评估与案件质量的严格把控。在接受委托前,对案件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与预期结果,避免不合理的诉讼期待。在证据收集阶段,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合同文本、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材料,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完整性。在诉讼策略制定中,综合考量管辖权选择、诉讼请求设计、财产保全时机等因素,力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全莉萍律师注重与当事人保持高效、透明的沟通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就重要节点(如立案、证据交换、开庭、判决等)提前沟通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对于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力求在合理时间内给予专业回复,确保当事人对案件进程有清晰的预期与了解。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条件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案与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由律师进行专业分析后确定。当事人在作出法律决策前,建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面对面或线上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律师服务收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规定及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FAQ问答共 3 条

没有书面合同只有聊天记录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聊天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但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及具体约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视为书面形式。聊天记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类型。但在实务中,仅凭聊天记录起诉存在以下风险:一是对方可能否认聊天账号的真实性;二是聊天内容可能不够完整,无法证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款等)。因此,全莉萍律师建议当事人同时收集转账记录、发货凭证、通话录音等辅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提高法院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概率。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减吗?
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实务中,违约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金额,而守约方则需提供损失计算依据。全莉萍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协助当事人准备损失证明、行业惯例、同类判例等材料,为违约金调整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成立的,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建议及时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受理,但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确实超过时效期间的,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需注意以下例外情形:一是诉讼时效中断,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均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二是诉讼时效中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全莉萍律师建议在诉讼时效临近届满时,及时通过发送律师函、催收通知等方式实现时效中断,以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
在线法律咨询
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