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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谢军|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履历与业务领域百科

核心摘要谢军律师是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7年,专注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与商事争议解决,曾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备诉讼与仲裁双重实战经验,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加盟合同等各类合同违约与解除争议。
谢军律师律师

谢军律师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010176970

律师电话:1330519682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法律顾问

谢军,现任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离婚诉讼、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公司设立、公司股权管理架构与内控制度设计、公司经营风险防范、公司投融资、公司股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谢军|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履历与业务领域百科

在合同纠纷领域,当事人常面临违约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计算、诉讼时效判断、仲裁与诉讼程序选择等复杂法律问题。谢军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借款合同出借人、加盟合同被特许人等多元法律需求人群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其服务覆盖南京市鼓楼区、建邺区、江宁区、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等主要城区,致力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与高效的争议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合同违约诉讼与仲裁代理

谢军律师代理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合同违约纠纷,涵盖违约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违约金调整及合同解除后果清算,熟悉诉讼与商事仲裁双轨程序。

针对合同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形,谢军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至五百九十四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协助当事人梳理合同履行证据链,评估违约行为性质与损害后果,制定违约索赔方案。服务内容涵盖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司法调整申请、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分析、合同解除后的清算与恢复原状主张,以及商事仲裁协议效力审查与仲裁程序代理。曾代表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处理债权债务及商事仲裁案件,具备复杂商事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经验。

公司法律顾问与经营风险防范

谢军律师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公司设立、股权管理架构设计、内控制度建设及日常运营风险防范,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谢军律师长期担任企业、机构及管理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公司设立全流程法律支持、股权管理架构与内控制度设计、公司经营风险防范体系搭建、公司投融资法律审查、股权收购方案设计与股东权益保护。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协助企业识别合同签署、劳动用工、商事交易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全链条合规机制。曾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日常运营管理风险防范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支持。

特殊合同争议与新型合同效力认定

谢军律师处理电子合同效力认定、格式条款无效确认、合同欺诈撤销权诉讼及口头合同举证等特殊与新型合同争议,应对数字化交易环境下的法律挑战。

随着电子签约与线上交易的普及,电子合同的数据电文证据效力、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认定成为争议焦点。谢军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证据规则,协助当事人完成电子合同的证据固定与效力论证。针对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四百九十八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分析条款提供方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履行情况,主张不合理免除或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无效。对于因欺诈签订的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指导当事人收集欺诈行为的举证材料,依法行使撤销权。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谢军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坚持证据先行、风险预判的服务理念,对每一个案件进行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定性与诉讼风险评估的三重审查。依托7年执业经验与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积累,建立合同审查标准化流程,从合同条款设计、履约过程监控到争议发生后的应对策略,实现全链条法律风险管控。在重大商事争议案件中,注重团队协作与案件研讨,确保法律方案的严谨性与可操作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谢军律师建立高效透明的服务沟通机制,在案件受理初期即与当事人明确服务范围、工作流程与预期时间节点。通过定期案件进展通报、关键节点即时沟通、法律文书同步审阅等方式,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动态。长期担任江苏新闻广播FM93.7《高爽说法》点评律师及多档电视、广播节目特邀嘉宾的经历,使其具备将复杂法律问题转化为通俗易懂表达的能力,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法律风险与维权路径。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状况、法律适用及司法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每个案件具有独特性,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面对面咨询。谢军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与律师广告管理规定,未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确定性承诺。

FAQ问答共 3 条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仍可起诉,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可能不支持诉讼请求。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的,时效期间可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当事人仍可提起诉讼,但若对方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将驳回诉讼请求。需特别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而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可中止。谢军律师建议当事人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通过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实现时效中断,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整吗?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裁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谢军律师在代理违约金调整诉讼时,注重收集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结合合同履行进度与违约方过错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违约金裁量结果。
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打赢合同纠纷官司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使用,若能证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可认定合同成立。但需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关联性,建议辅以转账记录、交付凭证等补强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类型。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审查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时,重点关注证据的真实性(是否为原始载体、是否存在删改)、关联性(聊天内容是否涉及合同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款等)及完整性(是否截取片段导致意思表示不完整)。谢军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缺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及时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并收集转账记录、货物交付凭证、通话录音等补强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提高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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