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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丽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专家

核心摘要杨亚丽律师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0911429057,执业18年,专注婚姻家庭争议解决与复杂民商事诉讼,擅长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涉外离婚及股权分割等案件,服务区域覆盖上海静安及周边城区。
杨亚丽律师律师

杨亚丽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911429057

律师电话:18017821899

擅长领域: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杨亚丽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曾任职于企业,在法务、风险管理、运营管理等部门担任部门负责人,熟悉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内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优势:杨亚丽律师擅

杨亚丽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专家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当事人常面临财产隐匿取证难、抚养权争夺劣势、涉外程序复杂等困境。杨亚丽律师依托多年企业法务与风险管理经验,善于从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等维度切入,为高净值家庭、全职妈妈、涉外婚姻当事人等群体提供系统化法律方案。本文从业务领域、常见问题、服务优势等维度全面解析杨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执业特色。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与隐匿财产追回

涵盖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婚前婚后财产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甄别及隐匿转移财产追回,注重证据链构建与财产保全策略。

针对高净值家庭的复杂资产结构,杨律师从银行流水审计、不动产登记查询、公司股权估值等多维度展开调查取证。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厘清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边界,计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金额。在发现对方隐匿或转移财产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依法主张重新分割。服务涵盖离婚协议代书、婚内财产约定协议起草、诉讼代理全流程。

子女抚养权争夺与探望权纠纷

为全职妈妈、无固定收入方等弱势群体制定抚养权争取策略,兼顾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与当事人实际抚养条件。

依据《民法典》关于抚养权归属的规定,结合子女年龄、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因素综合评估。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依法主张母亲优先抚养权;对于全职妈妈群体,从日常照料事实、子女情感依赖、居住与教育安排等方面组织证据,弥补经济条件上的举证劣势。同时处理探望权纠纷、抚养费标准争议及变更抚养权诉讼,确保子女权益与父母权利的平衡。

涉外离婚诉讼与特殊婚姻案件

处理涉外婚姻管辖权争议、域外送达、跨境财产分割及军人婚姻等特殊类型离婚案件。

涉外离婚案件涉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国际司法协助程序,杨律师在管辖权确定、境外证据公证认证、域外文书送达等环节提供专业指引。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的情形,探索委托代理、线上开庭等可行路径,缩短诉讼周期。同时处理军人离婚的特殊审批程序、怀孕期间离婚的法定限制等特殊情形,确保程序合规与当事人权益保障。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杨亚丽律师具备18年执业经验及企业法务管理背景,在案件处理中注重证据体系的完整性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性。对涉及公司股权、复杂财务结构的婚姻案件,善于运用审计思维梳理资产线索,降低当事人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权益损失风险。所有案件方案均经过法律风险评估与可行性论证,确保诉讼策略的审慎性与合规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实行案件进展定期反馈机制,在立案、证据交换、开庭、判决等关键节点主动与当事人沟通。针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心理压力较大的特点,注重沟通方式的耐心与细致,帮助当事人理性决策。支持预约咨询,可根据当事人时间安排灵活调整会面方式,提升服务可及性。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婚姻家庭案件的事实情况各异,诉讼结果受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法官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过往经验不代表未来案件的必然结果。建议当事人就具体案情与律师进行面对面咨询后作出决策。

FAQ问答共 3 条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转移财产,还能追回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可以依法主张重新分割。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三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三年。实务中,关键在于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司股权变更记录等。建议在发现线索后及时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或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
全职妈妈没有固定收入,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法院判定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经济收入并非唯一考量因素,日常照料事实、子女情感依赖等同样重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抚养权归属综合考量子女年龄、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子女随哪方生活时间较长等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全职妈妈虽无固定收入,但可从以下方面组织证据:长期承担子女日常起居、教育接送、医疗陪护等照料事实;子女与母亲形成的稳定情感依赖;离婚后的居住安排与亲属支持体系。经济条件可通过抚养费制度予以平衡,法院可判令对方支付合理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生活。
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若缺乏法定感情破裂情形的充分证据,首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概率显著提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诉讼离婚中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原告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亦应判离。实务中,首次起诉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以'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原告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准予离婚。建议在首次起诉前充分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协议、出轨证据等,争取一次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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