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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房产纠纷律师杨成龙|17年执业经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核心摘要杨成龙律师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执业17年,专注于房产纠纷领域,涵盖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动迁安置房产权确权、商品房延期交房索赔、房产继承与赠与纠纷、共有房产分割、房屋租赁争议、相邻权纠纷及限购政策下合同效力认定等方向,服务区域覆盖上海徐汇区及全市各区。
杨成龙律师律师

杨成龙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010425440

律师电话:1391761966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杨成龙律师,毕业于著名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熟悉法院工作,并曾受聘担任大学法学讲师,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资深律师,拥有自己的律师团队。

上海徐汇区房产纠纷律师杨成龙|17年执业经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房产纠纷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多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案件往往牵涉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链条要求严格。杨成龙律师团队在长期执业中形成了系统化的房产纠纷处理流程,从证据收集、法律分析、诉讼策略制定到庭审代理,为上海徐汇区二手房买卖双方、动迁安置房产权争议家庭、商品房购房者、房产继承纠纷当事人等群体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与动迁安置房产权争议

涵盖二手房卖家违约拒过户、购房定金退还与定金罚则适用、限购政策下购房合同效力认定、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合同效力及后续过户风险等核心争议,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等规定,结合个案证据情况制定维权方案。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重点审查房屋产权登记状况、抵押查封信息、网签备案情况及合同条款效力,针对卖家签约后反悔拒绝过户的情形,分析买方主张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的可行性与执行风险。对于动迁安置房在限售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及相关司法实践,评估合同效力认定标准及买方面临的资金安全与产权落空风险。在限购政策导致非沪籍购房者无法办理过户的案件中,结合《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与定金罚则的规定,分析定金退还及损失分担的法律路径。同时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纠纷、房产中介隐瞒瑕疵索赔、购房定金退还争议等关联案件。

房产继承纠纷与赠与合同争议

处理父母房产继承中遗嘱效力认定、遗产分割争议、房产赠与完成后撤销权行使等纠纷,依据《民法典》继承编与合同编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协助当事人厘清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适用规则及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

在房产继承纠纷中,围绕遗嘱的形式要件与实质效力进行审查,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的合法性认定,处理部分子女隐瞒遗嘱或独占遗产的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分析各继承人的权益分配。在房产赠与合同纠纷中,针对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依据《民法典》关于附义务赠与及法定撤销权的规定,分析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的条件、时效及举证要求。同时提供房产继承权公证与诉讼代理的衔接服务,协助当事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的适当路径。

房屋租赁争议与相邻权侵权纠纷

处理房屋租赁押金与租金争议、房屋质量瑕疵鉴定与索赔、相邻权侵权排除妨害诉讼等案件,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租客、房东及相邻业主提供纠纷解决方案。

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审查租赁合同的效力、押金退还条件、租金支付义务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处理房东与租客之间因合同解除、房屋交付、装修补偿等产生的争议。在相邻权纠纷中,针对房屋漏水导致邻居财产损失的情形,依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分析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损害鉴定程序及赔偿范围。在房屋质量瑕疵索赔案件中,协助当事人进行质量鉴定、证据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相应权利。同时处理共有房产分割与折价补偿、房产抵押权实现与优先受偿等关联纠纷。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杨成龙律师团队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实行系统化的证据审查与法律分析流程,注重在诉前进行产权调查、合同条款审查及证据固定,针对二手房买卖、动迁房确权、房产继承等不同类型案件制定差异化的诉讼策略。团队重视案件风险评估,在立案前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及时间成本,避免不合理的诉讼预期。在证据收集方面,善于从细微处着手,通过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查令、委托专业鉴定等方式完善证据链条,力求在复杂的房产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杨成龙律师团队建立了规范化的案件管理流程,从初次咨询、案件评估、委托签约、证据收集、立案起诉、庭审代理到判决执行,各环节均有明确的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团队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效率,定期反馈案件进展,及时回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杨成龙律师长期接受合作媒体采访并解答法律咨询,具有丰富的法律沟通经验,能够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当事人解释复杂的法律问题,帮助当事人理解案件走向与维权路径。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房产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司法裁判等多重因素影响,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当事人在做出法律决策前,建议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进行面对面咨询,以获取针对个案的专业分析。杨成龙律师团队的过往执业经验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

FAQ问答共 3 条

上海二手房卖家签约后反悔拒绝过户,买方如何维权?
买方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具体路径取决于房屋产权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及买方履约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综合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二手房买卖中,若卖家签约后反悔拒绝过户,买方首先需确认自身已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或具备履约条件,其次需查明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若房屋产权清晰且具备过户条件,买方可诉请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若房屋已被转卖第三人或存在其他履行障碍,买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损害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房屋差价损失、已付房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合理维权费用。定金罚则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杨成龙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在诉前进行产权调查与证据固定,为当事人制定兼顾效率与执行可行性的维权方案。
动迁安置房在限售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限售期内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需结合房屋性质、限售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合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买方面临无法过户及资金安全风险。 动迁安置房的交易限制源于《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及地方性政策规定,部分动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关于限售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限售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有效但暂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另一种观点则结合具体政策认定合同存在效力瑕疵。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限售期内无法完成过户登记意味着买方无法取得物权,仅享有合同债权。杨成龙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点审查动迁安置房的性质、限售期限的起算时间、合同中关于过户时间的约定及卖方的履约意愿,为买方评估资金安全风险并提供合同效力确认、违约责任追究或合同解除等不同路径的法律分析。
房产赠与完成后,赠与人能否以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
若赠与附有赡养义务且受赠人未履行,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赠与,但需满足法定撤销条件并提供充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房产赠与纠纷中,若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并附有赡养义务,而受赠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赠与人可依据上述规定主张法定撤销权。但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赡养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确实存在不履行义务的事实;三是撤销权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杨成龙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协助当事人收集赡养义务约定、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及赠与房产的登记信息,评估撤销赠与的可行性并代理相关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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