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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北京东城区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全景百科

核心摘要张雄涛律师系北京东城区执业16年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现任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擅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建设工程结算争议、服务合同解除退费、加盟合同欺诈撤销、民间借贷追偿等多类合同纠纷的诉讼与仲裁代理,可为当事人提供从证据梳理、管辖分析、财产保全到庭审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张雄涛律师律师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110697135

律师电话:1391124065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刑事辩护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ESG特许投资分析师、心理咨询师、婚姻情感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

张雄涛律师|北京东城区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全景百科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争议类型之一,涉及违约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合同效力判断、管辖法院选择、诉讼时效把握等多个核心法律问题。当事人在面临合同对方逾期不履行、遭遇欺诈签约、格式条款争议、仅有聊天记录缺乏书面合同等情形时,往往对举证责任分配、法律适用路径及维权策略缺乏系统认知。张雄涛律师凭借法学与经济学双重学术背景及16年执业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审慎的法律分析与争议解决方案。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买卖合同与商事合同违约争议解决

张雄涛律师代理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诉讼、合同违约金调整诉讼、合同定金罚则适用纠纷、合同财产保全申请等案件,协助当事人厘清违约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计算路径。

针对买卖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服务合同等商事合同中出现的逾期交货、质量不符、拒绝付款等违约行为,提供违约事实梳理与证据固定指导,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适用关系,评估定金罚则与违约金竞合时的选择策略,协助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判决执行,并在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等程序性问题上提供专业代理意见。

合同效力争议与欺诈撤销诉讼

张雄涛律师代理加盟合同欺诈撤销诉讼、阴阳合同效力认定争议、格式条款效力确认之诉、电子合同效力认定争议等案件,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合同权益。

针对当事人因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原因签订的合同,依据《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协助收集欺诈故意与因果关系的证据材料,关注撤销权除斥期间的时效风险。对格式合同中未作提示说明的免责条款,依据格式条款效力规则分析其无效情形。对阴阳合同、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结合具体签约场景与证据链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并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财产返还与损失赔偿问题上提供专业方案。

建设工程与房屋租赁合同结算争议

张雄涛律师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结算争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为发包方、承包方及租赁双方提供合同结算、解除及违约赔偿方面的法律服务。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针对工程量确认、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索赔等争议焦点,协助当事人梳理施工合同、签证单、竣工验收文件等关键证据,分析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的差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针对租金拖欠、押金退还、提前解约、房屋维修责任等常见争议,依据《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提供法律分析与争议解决方案,并在必要时协助申请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张雄涛律师具备法学与经济学双重学术背景,并持有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多项专业资格,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够从法律适用与经济损失评估两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作为东城区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合同纠纷领域的法律法规更新与司法裁判动态,确保法律分析意见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范,对案件风险进行充分披露,不作出结果承诺或绝对化保证。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在合同纠纷案件代理中,建立从初步咨询、案件评估、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立案保全、庭审代理到执行跟进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效率,在案件关键节点及时反馈进展,就管辖法院选择、诉讼请求设计、证据补充方向等核心问题提供清晰的法律分析意见,协助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作出理性决策。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背景、证据状况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案件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充分性、对方抗辩策略、法院自由裁量权等。建议当事人就具体案件咨询执业律师获取个性化法律分析。张雄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110697135,执业机构: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

FAQ问答共 3 条

合同对方违约了怎么要求赔偿?违约金和定金能同时主张吗?
守约方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竞合时,当事人应选择其一适用,不可同时主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第五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守约方在维权时应综合评估违约金金额与实际损失的对应关系、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选择对己方更为有利的请求权基础,避免因主张不当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打官司能赢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使用,但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与具体内容,举证责任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仅有聊天记录时,法院通常会审查聊天内容的完整性、双方身份的可确认性、交易习惯的连贯性以及是否存在实际履行行为等因素。当事人应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或司法鉴定方式固定证据,并结合转账记录、发货凭证、通话录音等辅助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以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合同主要条款及违约事实。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时效届满后仍可起诉,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可能驳回诉讼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但会赋予对方抗辩权。在实践中,当事人可通过发送催款函、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诉讼时效中断,使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于即将届满的案件,应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以保全胜诉权。张雄涛律师在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会优先审查诉讼时效状态,评估是否存在中断、中止或延长事由,确保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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