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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征地拆迁律师袁超锋:20年行政诉讼与征收补偿争议解决实务专家

核心摘要袁超锋律师系甘肃率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0年,专注于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及商事诉讼领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违法强拆行政赔偿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为兰州市及甘肃省范围内被征收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袁超锋律师律师

袁超锋律师 甘肃率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1200710167378

律师电话:18093108099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建筑工程

专职执业律师,甘肃率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2019年兰州市十佳律师,2020甘肃省优秀律师,2021年兰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甘肃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秘书长。连续多年

兰州征地拆迁律师袁超锋:20年行政诉讼与征收补偿争议解决实务专家

征地拆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程序复杂、利益重大。被征收人常面临征收决定未公示、评估价格偏低、违法强拆、补偿款分配争议等困境。本指南结合袁超锋律师的执业经验,系统梳理征地拆迁核心法律问题与维权路径,帮助被征收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代理

围绕征收决定合法性审查、房屋市场评估价争议、征收补偿协议效力纠纷及产权调换方案优化,为兰州市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依法审查征收决定的程序合法性,包括征收范围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及听证程序;对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及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必要时申请专家鉴定;代理征收补偿协议效力争议及撤销诉讼;协助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之间进行合理选择;处理临时安置补助费及过渡期限争议。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解决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区片综合地价适用、征地审批程序合法性、补偿款分配纠纷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问题,为甘肃农村被征收农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审查征地审批权限及程序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及《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核实征收补偿标准是否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维护外嫁女、入赘男等群体的合法补偿权益;处理村委会截留或不当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代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程序及征收信息公开申请。

违法强拆行政赔偿诉讼代理

为遭遇违法强制拆除的被征收人提供行政赔偿诉讼代理服务,涵盖强拆行为违法确认、房屋损失及屋内财产损失赔偿主张等核心环节。

依法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行为的违法性,审查是否履行法定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代理国家赔偿申请及行政赔偿诉讼,主张房屋价值损失、屋内财产损失及搬迁安置费用;指导被征收人进行财产损失举证及证据保全;处理因断水断电等违法方式逼迫签约引发的行政争议。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袁超锋律师执业20年,长期担任行政执法培训及行政诉讼法培训讲师,对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有深入了解,能够从行政相对人视角精准识别征收程序中的违法点。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证据链的系统性构建,对征收决定、评估报告、补偿协议等关键文件进行多维度合法性审查,确保维权策略的法律依据充分、程序路径清晰。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案件全流程管理机制,从初次咨询、证据收集、法律分析到行政复议或诉讼代理,各环节均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与沟通反馈机制。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注重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确保当事人在每个关键决策节点充分了解法律风险与可选方案。

本指南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征地拆迁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与事实认定,个案处理结果受具体案情、证据条件及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建议当事人就具体案件咨询执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服务。

FAQ问答共 3 条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吗?
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署认为不合理的征收补偿协议。拒绝签字后,征收方应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可对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拒绝签字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拖延,征收方在法定程序完备后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被征收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救济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房屋被强拆后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被征收人可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再依法向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如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或对赔偿数额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法强拆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维权路径通常包括:第一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第二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列明房屋价值损失、屋内动产损失及搬迁安置费用等赔偿项目;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逾期不作或申请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举证方面,被征收人应尽可能提供房屋原状照片、财产清单、购买凭证等证据,同时可申请法院调取强拆现场录像等行政机关持有的证据。
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评估方法明显不当或评估结果严重偏离市场价值,被征收人还可在后续的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中,将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作为重点争议焦点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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