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干新律师百科:南宁建筑工程领域资深执业律师全景介绍
律师简介
陈干新律师,1984年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曾在政府及党校系统工作并担任讲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1995年正式执业,先后在广东省佛山市、广西南宁市执业,现任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32年来,深耕建筑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等领域,曾担任房地产、建筑、投资租赁、交通运输、政府部门等多行业法律顾问。陈干新律师曾获广西党校系统首届社科优胜奖、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律师三等奖,并担任广西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南宁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南宁市律师行业第八联合支部书记,在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南宁建筑工程律师陈干新:32年执业经验助力工程纠纷高效化解
陈干新律师系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32年,专注建筑工程、房地产及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追讨、工程优先受偿权主张、工期延误索赔及工程造价鉴定异议等复杂案件,为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链条冗长、专业技术性强,从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管理到竣工验收结算,每个环节均可能产生争议。陈干新律师凭借32年执业经验及跨领域知识背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从风险防控到争议解决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及工程投资方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工程款追讨
针对工程款拖欠、合同效力争议、实际施工人权益主张等问题,提供从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到执行阶段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涵盖工程款支付请求权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施工合同无效后的折价补偿争议、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等核心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黑白合同效力认定、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进行深度分析,协助当事人制定诉讼或仲裁策略,并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环节提供专业质证意见。
工期延误索赔与工程签证争议处理
围绕工期延误原因分析、停窝工损失量化、工程签证效力认定等问题,为承包人提供索赔与反索赔的专业法律支持。
针对因设计变更、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纠纷,协助承包人梳理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证据材料,量化停窝工损失并制定索赔方案。对工程签证单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效力问题,结合行业惯例与司法裁判规则进行法律分析,帮助施工方完善签证管理流程。同时代理发包人进行工期反索赔抗辩,从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延误责任划分等角度构建防御体系。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与违法分包风险防控
为挂靠经营者及被挂靠单位提供合同效力分析、责任风险隔离及工程款结算争议解决方案。
针对建筑工程挂靠经营中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困难、被挂靠单位面临工程质量连带赔偿风险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挂靠关系的法律性质及各方责任承担规则。为实际施工人提供借用资质情形下的权益保障路径,协助被挂靠单位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并在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纠纷中代理各方进行合同效力认定及责任划分的法律论证。
高频法律问题答疑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还能要工程款吗?
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挂靠)、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需要注意的是,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请求将难以获得支持。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要在多长时间内行使?
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实践中,起算点的确定是关键争议焦点: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或当事人起诉之日等节点综合认定。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
工程签证单没有甲方签字有效吗?
工程签证单未经甲方签字不必然无效,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签证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量变更、工期调整、费用增减等事项的书面确认。虽然规范的签证单应由发包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但司法实践中,若签证单缺少甲方签字,法院会结合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签证事项是否真实发生。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签证内容属实,即使缺少甲方签字,法院仍可能予以采信。建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签证管理制度,确保签证单及时获得甲方或监理方签字确认,同时做好过程资料的留存与归档。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陈干新律师在建筑工程法律服务中注重全流程风险管控,从合同签订阶段的条款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证据管理到争议解决阶段的诉讼策略制定,均建立标准化质控体系。针对工程造价鉴定、工期延误责任划分等技术性强的争议焦点,善于借助行业专家资源进行专业论证,确保法律意见的准确性与可操作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案件进展定期反馈机制,在立案、开庭、鉴定、判决等关键节点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动态。针对建筑工程案件证据材料繁杂的特点,协助当事人系统梳理施工合同、签证单、结算书、往来函件等核心证据,提高案件准备效率。对于紧急事项如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即将届满等情形,提供快速响应服务。
结语与合规执业声明
本介绍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司法裁判规则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分析。当事人应在律师指导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任何关于案件结果的绝对化承诺。
如需进一步了解南宁建筑工程律师陈干新的专业服务,可通过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进行咨询。陈干新律师执业证号:14501199510757646,执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追讨、工程优先受偿权主张、工期延误索赔、工程造价鉴定异议、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纠纷等,为南宁及周边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及工程投资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